工程管理科
2019-04-18 09:12   审核人:

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及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长春大学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2.负责新建项目及全校范围内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学生宿舍、食堂、道路等公共建(构)筑物维修改造立项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质保服务工作

3.根据施工合同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现场、进度,以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负责并配合预决算科做好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的管理,坚持廉洁奉公,恪守职业道德;

5.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交付使用、移交工程资料等工作;

6.配合招标采购中心做好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的相关招投标实施工作,配合预决算科和审计处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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