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科工作职责:
1、在校园规划建设中心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办学总体要求和发展规划,组织专家编制审议校园规划,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2、对学校建设与规划进行研究、论证、贯彻和落实;
3、监督和管理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监督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
4、审议和审定规划基建工作管理的相关程序、规则、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5、定期巡查校园内的建筑情况,依据有关法令、政策、规章,对违章建筑提出处理意见;
6、参与学校土地资源的使用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