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网络中心机房防水工程第二次询价公告
2018-07-02 09:18  

1.项目名称: 长春大学网络中心机房防水工程

2.项目地点: 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201室

3.项目内容及质量要求

3.1项目内容: 天棚拆除、方管骨架制安、焊接镀锌铁皮防水、微孔铝板面层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2质量要求:以上工程内容需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4.工程承包方式:项目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税费);

5.工程时间:2018年7月8月,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6.质保金及质保期要求:  

工程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整。工程竣工后,如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报修电话或者其它任何形式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需通过甲方验收并签字确认,服务达到使用单位满意,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按约定期限派人维修,或者维修后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其他人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的5%为质量保证金,乙方需在进场时交至甲方财务部门,保修期满,不存在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7.投标要求:

各被询价单位踏查现场情况及相关施工内容,报出所有工程项目内容及造价。本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48,865.00元(肆万捌仟捌佰陆拾伍元整),被询价人报价超出控制价,则取消被询价人的被询价资格;

8.评标办法:由学校使用部门、后勤保障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组成询价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工程询价议价,确定施工单位;

9.结算付款方式:

乙方自愿垫付所有维修项目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总造价经学校审计处终审完成后,方进行工程款的拨付;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1.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2日至20187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到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2楼1206室基建处招标与合同管理科报名。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被委托人身份证

1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组成

12.1 开标时间待定,由长春大学电话通知,地点为长春大

学后勤保障处会议室;

1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12.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询价;

12.4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清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另行装袋,并编制原件

清单目录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备查,否则不予认定;

12.5询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副本与正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1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长春大学网站、学校公告栏和城市晚报报纸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大学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

联系人:曹殿辉

电话:04318525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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