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18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单位选择二次询价公告
2018-07-09 09:19  

1.项目名称: 《长春大学2018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单位选择

2.项目地点: 长春大学校内

3.招标范围:通过本次询价,选择一家监理单位,主要承担《长春大学2018年度维修改造工程》中涉及的屋面防水、卫生间改造、水电线路维修、室内刮大白等建筑装饰及水电暖通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相关施工监理业绩;

5.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不亏损。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6.工程监理要求:提供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项目。按工程内容每个专业配备至少一名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全天候在场;

7.合同期限: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一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8.投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9,500.00元(肆万玖仟伍佰元整)。根据建筑市场工程监理服务情况,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为基数,结合本项目的工程复杂系数,采取监理费折扣计算方式。

9.投标报价要求:各被询价单位踏查现场情况及相关施工内容,报出工程监理所需的全部费用。当被询价人的有效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则取消被询价人的被询价资格;

10.评标办法:由学校使用部门、后勤保障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组成询价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工程询价议价,确定施工单位;

1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监理资料存档完成,通过甲方审批后,一次性结清监理费;乙方在监理过程中发生的违约金、罚款等,甲方在支付监理费时一并扣除;

12.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到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2楼1206室基建处招标与合同管理科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

4)企业税务登记证;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1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组成

13.1 开标时间待定,由长春大学电话通知,地点为长春大学后勤保障处会议室;

1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询价;

13.4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材料: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清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另行装袋,并编制原件清单目录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备查,否则不予认定;

13.5 询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长春大学网站、学校公告栏和城市晚报报纸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大学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联系人:曹殿辉

电话:0431-8525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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